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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說明


計畫緣起與目的

企業的本質概念以追求營利為目的,要能創造利潤,企業的核心能力及企業主的經營能力為必備條件,隨著市場變動快速,企業主面臨愈來愈多的問題與挑戰,與時俱進亦是企業必須要有的思維,方能達永續經營,故本計畫以提供原住民族企業於經營事業遭遇問題時亟需企業診斷及輔導服務,協助原住民族企業改善經營體質,以強化原住民族產業軟實力。

診斷輔導方式

本計畫採 2 階段方式進行,第1階段為短期診斷,第 2 階段為深度輔導, 診斷輔導範疇包括產業服務、生產技術、智慧財產、品牌發展、資訊運用(含跨境電商整合、數位轉型)、經營管理、市場行銷、專業認證標章等,說明如下:

  1. 第 1 階段:短期診斷
    (1)以具成長潛力特質之原住民族企業為服務對象,由執行單位及 1 至 2 位專業顧問針對個別需求,提供顧問現場諮詢與指導、企業經營管理諮詢診斷等服務,經由對申請企業的諮詢診斷,可了解其實際營運現狀與困難,並進行問題分析後,提供企業諮詢與建議。
    (2)透過企業診斷機制提供現地諮詢、訪視、診斷服務,檢視企業經營體質, 協助發現應改善之問題、尋求改善與成長之方式,顧問並擬具「企業診斷報告」1 式供申請企業參考,名額 30 案。

    (3)後續可依申請企業之實際需求,經顧問撰擬「企業輔導規劃書」推薦參加第 2 階段深度輔導。
  2. 第 2 階段:深度輔導
    (1)參與短期診斷之原住民族企業,復經顧問推薦並審核通過後,提供客製化深度陪伴輔導,協助受輔導企業突破發展瓶頸,俾於經營事業各面向提升競爭力,並於計畫結束後擬具「企業輔導報告書」供企業參考。
    (2)本階段擇優 15 案進行為期 4 個月之深度輔導服務。

計畫申請說明-1

申請對象

凡為原住民族企業,可依其需求提出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 符合申請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非獨資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原住民股份達 80%以上。
    (2)原住民股東人數達 80%以上。
    (3)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達總員工人數 50%以上。
    註: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依申請資格(3)情形提出申請者,須另附公司勞健保投保資料(並註明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身分證字號)】
  2. 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的商號或行號,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3. 實收資本額至少須達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二) 不符資格

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項貸款之逾期戶、呆帳戶,或為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之逾期戶、代償戶等信用不良紀錄者。